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第十七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家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3亿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9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期限已到,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3亿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以公司自有96储酒库房屋及其占用土地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富全先生签署相关信贷合同文件。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继续申请人民币1.9亿元授信总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9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期限已到,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申请人民币1.9亿元授信总量,期限1年,以自有的沱牌热电分公司全部厂房、综合楼及土地和柳树镇滨江路商业土地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财务负责人李富全签署相关信贷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