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上午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15,246,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15,24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5,24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5,24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5,24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24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0年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24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24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全过程由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