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2007 年度、200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9 年4 月27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为"*ST工新", 股票代码仍为"600701"。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12,344.8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34,650.80元。 鉴于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状况大为改善。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4月27向上海证券交易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特别处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