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程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8月10日与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对双方在公司重整和重组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均胜集团向公司提供2.14亿元现金用于支持《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同时受让公司全体股东让渡的股份;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向公司注入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且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或破产清算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