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3月30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4月9日上午8:3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审字[2010]第694号审计报告确认, 2009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0,035,455.05元,扣除所得税费用47,523,590.50元及少数股东损益31,235,127.41元, 净利润为111,276,737.1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833,993.08元。 因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股本的50%,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年净利润加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38,605,752.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882,489.14元。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47,726,42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2,156,066.64元,转入下年。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2005年4月公司与吉林市北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长春欧亚星河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星河湾")。双方共同投资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25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50%,北奇公司以实物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由于合作方提供的营业房屋出现产权纠纷,欧亚星河湾暂停营业,2008年公司已对该项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616,519.51元。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欧亚星河湾期末权益为1,267,467.21元,审计调整后的期末权益为1,267,467.21元。欧亚星河湾目前仍然处于暂停营业状态,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估计该项投资预计可回收额为零,故本期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883,480.49元,截止本期末公司对该项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对欧亚星河湾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增加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883,480.49元,影响母公司利润883,480.49元。因本公司对欧亚星河湾具有实质控制权,欧亚星河湾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对欧亚星河湾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009年度拟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六、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调整范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调整依据: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仍实行岗位工资加奖励的薪酬发放办法。本次薪酬调整,依据公司的赢利水平、资产规模、发展速度及董、监事、高管人员承担的岗位责任和取得的绩效,在2009年薪酬收入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上述调整依据,2010年公司董事长薪酬拟由30万元(税后),调整到50万元(税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薪酬拟由21万元(税后),调整到40万元(税后)。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副总经理)薪酬拟由15万元(税后),调整到32万元(税后)。其他高管人员薪酬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由2009年度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3.6万元人民币(含税)。 十一、审议通过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基金实施方案》;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基金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内容: 1、自2010年起,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所属分、子公司班子成员及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以激励基金的方式实施中长期激励。 2、提取的中长期激励基金作为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 3、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公司年度利润增长率达到5%,可计提激励基金。具体计提标准为:公司年度利润增长率达到5%,按利润的3%提取。年度利润增长率超过5%部分,每超1%,按利润的0.5%追加提取,以此类推。 十二、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五、定于2010年5月28日上午8:30分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审议《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审议《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基金实施方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9年5月19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席汝珍 电 话:0431-87666905 0431-87666871 传 真:0431-87666813 邮 编:130011 (四)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日期 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9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 中长期激励基金实施方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