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终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东绿庭(香港)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3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212,041,248股,占公司总股本31.35%)通知,其控股股东绿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VI)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变化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俞乃奋 49% 俞乃雯 16.6 柯铮光 16.6 徐宏标 16.6 俞乃筠1% 绿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VI) 100% 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31.35%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化为: 俞乃奋72% 俞乃雯 25% 俞乃筠3% 绿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VI) 100% 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31.35%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比例变化并不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仍为俞乃奋。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