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监事会成员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锦程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核同意《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核同意《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核同意《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审核同意《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对2009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不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审核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列席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年报和季报编制的解释及董事会对年报和季报的审议表决。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审议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9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