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9月1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独立董事金顺兴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任职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允许其兼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金顺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由于金顺兴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金顺兴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公司未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金顺兴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因独立董事金顺兴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空缺的补选工作和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