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我公司接到通知:2010年4月至8月期间,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崇恽女士、深圳慧维时装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17,032,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63%。其中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13,832,684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3,200,000股。 上述减持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姚建华先生仍持有东百集团流通股17,161,10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4.999%。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公司特作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