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24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黄彬、徐若然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魏建平、方超委托独立董事李昌荣参加会议并表决)。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参会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刘平先生召集了会议。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鉴于黄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会议选举刘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三、会议同意刘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权。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О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