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1日下午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和独立董事共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李昌荣、方超委托独立董事魏建平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董事徐若然委托董事黄彬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彬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同意黄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请求,董事会聘任吴长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日 附:吴长军先生简历: 吴长军 男 1950年出生 大专学历 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东新电碳厂六车间主任;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四车间主任、碳密封件分厂厂长;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东新电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