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顾旅昌先生和曾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要求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顾旅昌先生和曾珍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顾旅昌先生和曾珍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顾旅昌先生和曾珍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将尽快推选合适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