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海尔信息产业园创牌大楼南201A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喻子达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此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曹春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相关权利,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绵绵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9年9月30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草案修订稿中的第十章明确了公司激励计划的调整方式和程序。根据其中规定,当公司派息时,行权价格的调整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010年6月25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以公司2009年末股本1,338,518,7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元(含税),该等利润分配已于2010年8月6日发放。 综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0.88元调整为10.58元。 杨绵绵、梁海山、谭丽霞三名董事属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的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