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7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产为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向银行融资不超过4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所拥有的资产为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向银行融资不超过4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1.以座落在武康镇城东新村南侧、东一路东侧土地[土地证号为:德清国用(2008)第00145750号,面积为:13768.24平方米]为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德清县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 2.以座落在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房地产[土地证号为:德清国用(2006)第00133465号、德清国用(2006)第00133466号、德清国用(2004)第00123987号、德清国用(2004)第00123986号,土地证面积共计为652.82平方米;房产证为: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7号、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8号、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9号、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10号,房产面积共计为2511.70平方米]为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德清县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600万元。 3.以座落在武康镇英溪北路16号房地产[土地证号为:德清国用(2003)第00119114号,面积为:844.64平方米;房产证为: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6号,面积为4681.15平方米]为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德清县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1400万元。 4.以座落在武康镇春晖街246号房地产[土地证号为:德清国用(2001)第00114456号,面积为3511.30平方米;房产证为: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1号、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2号、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3号、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4号、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024-005号,房产面积共计为1751.30平方米]为戴柯(浙江)塑料型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德清县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189万元。 以上抵押担保均由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建华、袁世杰及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689万元,无逾期担保金额。 因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和戴柯(浙江)塑料型材有限公司均系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故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建刚、夏凤生、张扣宝、徐建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苏永侃、张龙民、傅强国对本次担保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和戴柯(浙江)塑料型材有限公司目前产品销售形势较好,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原董事会秘书李晓伟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报告,李晓伟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新的董事会秘书到任之前,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财务总监黄海涛先生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11日(星期二)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1年1月11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产为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向银行融资不超过4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2)2011年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6.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月7日9:00-17:00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18楼 (3)联 系 人: 罗士民 陆裕平 电 话:021-68865396 传 真:021-68866511 邮 编:200120 (4)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7.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下列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产为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向银行融资不超过4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 "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