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周年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2009年周年股东大会的通告》,该等公告刊载于4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gsi.com),本公司定于2010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0时在中国广州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2009年周年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3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2009年周年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通告》,除此之外,有关2009年周年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根据截至2010年 5月6日止本公司收到的股东的书面回执,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6,717,42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35.72%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七十条,当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不到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二分之一以上时,本公司可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并如期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均与2010年4月9日和2010年4月23日的公告内容相同。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广州,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