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 年3 月30 日上午9:30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 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树森先生主持,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如下决议: 1、 同意2009 年监事会报告,并提交2009 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 2、 同意本公司2009 年度报告,并作出书面审核意见; 3、 同意本公司董事会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商业用 抵债房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5,489,388.68 元所做出的决议。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广州. 2010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