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10年07月12日,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2010年6月11日所发的广东证监函[2010]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公司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精神,积极磋商,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形成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开展信息披露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报告全文见上交所网站。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