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总第51次)于2010年12月20日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411,223,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1%。会议由王琪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表决结果 全体股东 190,423,736 0 0 100% 通过 关联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袁怀东律师、江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