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21日下午1:30分在凤凰大酒店17楼贵宾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数117,375,7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1927%。其中B股股东11人,代表股份数219,783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徐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17,375,783 117,369,467 0 6,316 99.9946% A股股东 117,156,000 117,155,557 0 443 99.9996% B股股东 219,783 213,910 0 5,873 97.3278% 2、《吴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17,375,783 117,369,467 0 6,316 99.9946% A股股东 117,156,000 117,155,557 0 443 99.9996% B股股东 219,783 213,910 0 5,873 97.327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勇先生、汪丰先生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