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通知及相关材料于6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于6月23日在川投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共11名。应列席监事5名,高管人员4名,实际列席监事5名、高管人员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案报告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工作需要: 1、选举赵德胜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免去杨勇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 3、聘任赵德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对杨勇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做出的辛勤努力以及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感谢。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部分成员的提案报告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工作需要,杨勇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据此,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如下: 1、免去杨勇先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选举赵德胜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3、选举祁宁春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五条之规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由公司副董事长赵德胜先生担任。 赵德胜先生、祁宁春先生的简历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关于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提案报告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四、关于川投集团向公司提供银行委托贷款的提案报告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金需求,扩大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协商,川投集团同意通过银行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贷款时间、金额、期限将由双方视资金需求商议,贷款有效期限不超过2011 年12 月31 日。 本提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赵德胜先生、伍康定先生、李文志先生回避,由其余7名董事表决。经初步测算该委托贷款预计每年支付的利息金额尚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上述关联交易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在交易年度内适时披露有关贷款金额及支付利息等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