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5,065,692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0年12月7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5,459,520股 一、 介绍股改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 公司股改于2005年12月1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2月2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月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 公司股改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改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 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1、除履行法定承诺外,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特别承诺: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四十八个月内,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东阳光铝前3年经审计的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注:2006年11月30日,阳之光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2号"关于核准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92号"关于同意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文。2007年12月5日,完成了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以资产认购股份2.59亿股的股权登记事宜,2007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机构投资者完成发行0.2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完毕后,深圳东阳光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总股本由126,733,394股增至413,733,394股。 阳之光铝业作为深圳东阳光的一致行动人承诺:自阳之光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其拥有阳之光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除履行法定承诺外,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第二年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第三年累积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0%。 三、 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 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8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07年末的总股本413,733,39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413,733,394股。该转增方案于2008年5月16日实施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27,466,7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5,207,7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259,024股。 (二) 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6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2号"关于核准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92号"关于同意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文。2007年12月5日,完成了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以资产认购股份2.59亿股的股权登记事宜,2007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机构投资者完成发行0.2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完毕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总股本由126,733,394股增至413,733,394股。 (三) 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 历次变动情况 时 上市流通日 占总 股东名称 占总股 持有有限售 剩余有限售 股本 本比例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变动数量 流通股数量 流通股数量 比例 (%) 2007 年 12 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 0 24 日 股份 2.87 亿股 2008 年 1 月 23 股权转让 -7,500,000 阳之光铝业 32,126,696 25.35 日 49,253,392 5.952 公司用资本公积 2008 年 5 月 16 金向全体股东每 24,626,696 日 10 股转增 10 股 2008 年 1 月 23 受让阳之光铝业 7,500,000 深圳市乳安 日 部分股权 投资有限公 0 0 公司用资本公积 15,000,000 1.813 2008 年 5 月 16 司 金向全体股东每 7,500,000 日 10 股转增 10 股 认购公司非公开 2007 年 12 月 5 发行股份 2.59 亿 259,000,000 日 股 深圳东阳光 0 0 518,000,000 62.60 公司用资本公积 2008 年 5 月 16 金向全体股东每 259,000,000 日 10 股转增 10 股 (1)是否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是 股改结束后,公司原控股股东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1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2007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2.87亿股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1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深圳东阳光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0% (2)是否发生因股权拍卖、转让、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是 公司股东阳之光铝业于2008年1月16日与深圳市乳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并于2008年1月23日办理完股份过户手续,股份转让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6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 注1: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于2008年5月16日实施完成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9,253,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深圳东阳光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0%。 注2:深圳市乳安投资有限公司受让阳之光铝业部分股权并承诺遵守阳之光铝业做出的限制流通承诺,该部分股份可以在2010年12月7日上市流通。 四、 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040007号《关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东阳光铝2009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基于东阳光铝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阳之光铝业承诺同意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未来若有因本次解禁引起的法律问题,由阳之光铝业承担。东阳光铝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5,065,692股; (二)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0年12月7日; (三) 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流通股 序 持有限售流通股数 本次上市数 剩余限售流通股数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 号 量 量 量 例(%) 乳源阳之光 1 铝业发展有 49,253,392 5.952 49,253,392 0 限公司 深圳市乳安 2 投资有限公 15,000,000 1.813 15,000,000 0 司 3 吴健 133,100 0.016 133,100 0 湖南国联投 4 资股份有限 246,840 0.030 246,840 0 公司 5 辽宁机电产 290,400 0.035 290,400 0 品成都公司 6 刘泽文 19,360 0.002 19,360 0 7 吴漪静 48,400 0.006 48,400 0 8 陈维刚 24,200 0.003 24,200 0 招商银行股 9 50,000 0.006 50,000 0 份有限公司 其他全部账 10 5,459,520 0.660 0 5,459,520 户 合 - 70,525,212 8.523 65,065,692 5,459,520 计 (四)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基于对于东阳光铝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的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尚未与东阳光铝取得联系,以及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尚需东阳光铝确认,致使公司分批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阳之光铝业承诺,同意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未来若有因本次解禁引起的法律问题,由阳之光铝业承担。东阳光铝分别于2007年1月4日、2007年2月15日、2007年5月10日、2007年7月11日、2008年1月11日、2008年7月16日、2009年1月20日、2009年7月24日安排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基于阳之光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阳之光铝业作为深圳东阳光的一致行动人承诺:自阳之光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其拥有阳之光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阳之光铝业所持东阳光铝的股份于2010年12月7日方可解禁流通。 深圳市乳安投资有限公司受让阳之光铝业部分股权并承诺遵守阳之光铝业做出的限制流通承诺,故该部分股份于2010年12月7日方可上市流通。 七、 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九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1月4月;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1,171,120股; 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2月15日; 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3,212,050股; 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5月10日; 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451,500股; 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7月11日; 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021,825股; 公司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8年1月11日; 公司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7,794,010股; 公司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8年7月16日; 公司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4,846,050股; 公司第七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9年1月20日 公司第七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5,141,102股。 公司第八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9年7月24日 公司第八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695,400股 八、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0,525,212 -65,065,692 5,459,52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0,525,212 -65,065,692 5,459,520 无限售条件 A股 756,941,576 65,065,692 822,007,268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56,941,576 65,065,692 822,007,268 股份总额 827,466,788 0 827,466,788 九、 备查文件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11月30日 ●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