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9月7日以通讯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