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接到大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联合)通知: 一、现代联合2009年7月16日质押给丁国忠先生的本公司6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1%)于2010年7月13日解除质押。 二、现代联合于2010年7月13日将本公司6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1%)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上述事宜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