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1日在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建国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26,147,094股,占公司总股份21.47%。按照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7人享有表决权,代表公司股份数26,147,094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26,147,0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26,147,0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股份26,147,0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26,147,0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股份26,147,0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243,400.63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112,514.83元。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同意股份26,147,094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省浙经律师事务所徐光律师、章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