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8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3月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蒋晓萌先生主持。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58778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3、批准《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4、批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5、批准《资产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6、批准《聘请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方案》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7、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8、批准《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9、批准《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8763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在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虞建红所持股份14652股回避了表决。 10、批准《修改章程的方案》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11、批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8778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陈雄武、左文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