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信用借款,期限12个月。 2、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的信用借款,期限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