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31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74,888,961股,占公司总股本193,430,865股的38.72%,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向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贷款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贷款16,000万元的票数为74,888,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