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鸿利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公司编制的2009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财务预算的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丁鸿利先生、易友斌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接受其辞职请求,鉴于上述监事辞职后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故上述监事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之前仍将履行监事职务;职工监事王志福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监事职务,职工代表推选方祖基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经与股东单位充分协商,提名李大平先生、徐爱敏女士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度选举通过。 六、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公司编制的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为: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李大平,男,4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哈药集团制药四厂副厂长、总工程师,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爱敏,女, 43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方祖基,男,52岁,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本公司组织部人事教育处干事、党委组织部组织员,现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