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上午在峨山路91弄98号(软件园一号楼)七楼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2人次,代表股份1,187,795,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973%(其中B股股份45,418,474股)。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小明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贾继锋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表决情况详见附录)。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刘炯律师、李家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小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4日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12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187,795,970(十一亿八千七百七十九万五千九百七十)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5973%。 其中A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5人,共持有公司1,142,377,496(十一亿四千二百三十七万七千四百九十六)股有表决权股份,占A股股份总数的84.116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655%。 其中B股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7人,共持有公司45,418,474(四千五百四十一万八千四百七十四)股有表决权股份,占B股股份总数的8.912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8%。 一、审议关于改选贾继锋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参加表决的总体股数为:1,187,795,970(十一亿八千七百七十九万五千九百七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187,695,804(十一亿八千七百六十九万五千八百零四)股,占99.9916% 反对:0(零)股,占0.0000% 弃权:100,166(十万零一百六十六)股,占0.0084% 参加表决的A股股数为:1,142,377,496(十一亿四千二百三十七万七千四百九十六)股,意见如下: 同意:1,142,374,730(十一亿四千二百三十七万四千七百三十)股,占99.9998% 反对:0(零)股,占0.0000% 弃权:2,766(二千七百六十六)股,占0.0002% 参加表决的B股股数为:45,418,474(四千五百四十一万八千四百七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45,321,074(四千五百三十二万一千零七十四)股,占99.7855% 反对:0(零)股,占0.0000% 弃权:97,400(九万七千四百)股,占0.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