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在云南昆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人数8人,独立董事陆启耀委托独立董事冯正权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杨小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发布公司2010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的决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决议 根据杨小明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董事、总经理李晋昭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李晋昭董事回避):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张杨商业建设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按2009年底评估净资产价向上海张杨商业建设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共计人民币1926.72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张杨公司51%股权。同时,张杨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开发住宅产品的主要平台。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成立浦江镇中心河以南A1、A2地块项目公司的决议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与上海张杨商业建设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陆家嘴浦江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亿元,公司拥有项目公司95%股权,公司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1900万元,后续资金根据项目进展需要投入。该公司主要负责浦江镇中心河以南A1、A2地块的开发,开发资金通过股东贷款、银行贷款解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09年度薪酬评估及改革方案的决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薪酬评估及改革方案的决议》。决定: 1、建立定期(每两年)委托独立第三方对公司全员薪酬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的工作制度。 2、充分肯定公司管理层2009年度在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圆满完成的同时,对公司薪酬成本进行了有效和严格的控制。 3、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未来三年(2010年-2012年)公司薪酬总额及公司管理层薪酬总额: (1)使用劳动分配率(全体员工薪酬总额/税后利润×100%)和人事费用率(全体员工薪酬总额/当期公司各项销售收入总额×100%)两项指标来评估公司薪酬总额的合理性。 (2)未来三年(2010年-2012年)公司劳动分配率应控制在12%-12.5%;人事费用率应控制在4.5%-5%。公司薪酬总额可在三年内统筹安排。 (3)三年后,上述两项指标应不低于市场20分位,努力达到25分位(2009年度分别为市场8分位、6分位)。 (4)公司管理层薪酬总额按总额不超过公司年度税后利润的1.5%控制。2010年-2012年一定三年不变。 (5)责成公司就中高层管理人才引进加大市场化公开招聘的力度,并努力实行与行业发展、企业业绩相匹配的薪酬制度。 4、改革公司奖金分配制度。 以上事项需要股东大会决定的,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