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7日上午在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308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78,696,18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311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钱天东董事长主持,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高清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696,181(七仟八佰六拾九万六仟一佰八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78,539,836(七仟八佰五拾三万九仟八佰三拾六)股占99.8013% 反对:150,110(拾五万零一佰拾)股占0.1907% 弃权:6,235(六仟二佰三拾五)股占0.0080% 二、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696,181(七仟八佰六拾九万六仟一佰八拾一)股,意见如下: 同意:78,689,671(七仟八佰六拾八万九仟六佰七拾一)股占99.9917% 反对:110(一佰拾)股占0.0001% 弃权:6,400(六仟四佰)股占0.0082%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祥勇、林雅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