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马福林因公请假,委托独立董事王蔚松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钱天东董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一致同意并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袁子伟女士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袁子伟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谢子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2、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借款额度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授信业务,并以北松路488号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授信协议、最高额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其他法律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附件 谢子坚简历: 谢子坚,男,出生于1958年4月,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太平洋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浦发银行新虹桥支行公司金融科副科长、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室主任助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任中共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室副主任、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上海松江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