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一致同意并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 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参见附后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 附件 关于召开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 2. 会议地点:上海市广元西路55号浩然高科技大厦102 室 3.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内容 1. 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4.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0年6月3日(周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6月7日(周一)上午9:30-11:00 下午1:00-4:00 2.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必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 会议登记处 公司地址:上海市番禺路667 号6 楼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人:杨晓玲 联系电话:(021)62818544 传真:(021)62801900 五、其它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2.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不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发放任何礼品(含有价证券)。 3.《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通知。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 月28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未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