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8日下午召开。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刘牧群因公请假,委托钱天东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钱天东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一致同意并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3,066,965.6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075,607.83元。 鉴于报告期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同比扭亏,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9年度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考核事项的意见。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2009年度公司借款额度使用情况和2010年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在2010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含本数),并同意公司在办理授权额度内的借款手续时,可以用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单笔金额在人民币叁仟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借款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额度和授权在2010年度内有效。如公司董事会在2010年内的董事会会议上未就有关公司向银行借款事宜作出新的决议,上述额度和授权的有效期可顺延至2011年召开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作出新的决议时为止。 5、 会议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为50万元,不含差旅费。 6、 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8、 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0年修订稿)》 本次决议通过的第1、2、6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