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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0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1月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10月2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收回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降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筹措中长期资金来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拟发行的中期票据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为保证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工作,公司董事局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处理公司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条件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2)确定中期票据的注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实际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存续期限及承销方式等;(3)决定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制作、签署、修改、呈报、递交所有必要的申报备案文件及材料,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向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6年11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181400002504。法定代表人:曹德旺。经营范围为生产特种玻璃、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本公司出资7,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
    根据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对资金的需要,本次会议同意本公司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向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本公司增资7,50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增资的75%;外方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增资的25%。本次增资后,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中外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3、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美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系经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闽外经贸[1994]资字638号《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耀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批准,由本公司于1995年1月在中国香港投资设立。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2,1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1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根据福耀(香港)有限公司运营对资金的需要,本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向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100万美元增加至4,1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1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直接、间接100%控股之子公司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向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增资19,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7年3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沪总字第043702号(嘉定)。法定代表人:曹德旺。经营范围为生产特种玻璃,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出资7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
    根据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对资金的需要,本次会议同意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与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向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增资1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增资14,25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增资的75%;外方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4,75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增资的25%。本次增资后,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中外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局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1月19日。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10年11月25日下午3:00时在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题为: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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