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决定于2010年11月25日下午3:00时在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下午3: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四、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0年1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嘉宾。 五、会议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3、 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2日-11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 4、 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5、 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6、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 联 系 人:陈跃丹、林真 联系电话:0591-85383777 0591-85382731 联系传真:0591-85363983 七、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