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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60066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本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8.33%的股权;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25%股权;合计收购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33.33%股权。
    是否为关联交易: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使公司能够快速实现汽车级浮法玻璃的生产能力,缓解公司汽车级浮法玻璃外部采购的压力,节省物流和包装费用,完善公司战略总体布局,更好地促进公司汽车玻璃这一主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与CITI-MERIT LIMITED、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本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8.33%的股权,收购价款为13,068,878.06元人民币;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25%的股权,收购价款为39,222,323.13元人民币。合计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33.33%股权,收购价款合计为52,291,201.19元人民币。
    2、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201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8.33%股权、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局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万盛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崇林;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张崇林先生出资1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杨丽女士出资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交通工具用安全玻璃和防弹玻璃、民用建筑玻璃、安全玻璃、装饰用玻璃、玻璃相关产品销售;交通工具用安全玻璃和防弹玻璃、民用建筑玻璃、安全玻璃、装饰用玻璃、玻璃相关产品的生产机械、配件、配件安装和售后服务;平板玻璃用原材料开发、销售;办公用品、文具类销售。经营期限:无限制。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33.33%股权。
    2、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法定代表人:曹德旺;注册资本:200,298.6332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汽车玻璃,装饰玻璃和其它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服务;开发和生产经营特种优质浮法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透明玻璃、着色彩色玻璃;并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协助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等有关业务;生产玻璃塑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包装木料加工。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经营期限:不约定。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本公司资产总额为9,489,223,938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027,159,961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4,462,063,977元人民币;2010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752,584,873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16,539,250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RM 1907 SHUN TAK CENTRE WEST TOWER 200 CONNAUGHT RD CENTRAL HK;董事长:曹德旺;注册资本:2,10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2,1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经营范围: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204.07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1,912.76万美元,股东权益为5,291.31万美元,2010年1-3月份实现净利润3,174.88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万盛区工业园区建设组团;法定代表人:曹代腾;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方投资者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3.33%;外方投资者CITI-MERIT LIMITED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6.67%;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日熔化600吨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产出透明和本体着色玻璃,特种玻璃,特殊品种等玻璃的生产,平板玻璃深加工及其技术开发,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经营期限:50年。
    截至目前,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正处于筹建期。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审字F-04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5月31日止,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2,925,533.06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5,298,258.06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147,627,275.00元人民币,2010年1-5月的净利润为-4,206,903.86元人民币。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与CITI-MERIT LIMITED、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签订了《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该合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8.33%的股权,股权转让款为13,068,878.06元人民币;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25%的股权,股权转让款为39,222,323.13元人民币。
    (2)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应当在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30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足额汇入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3)在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后30日内,转让各方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尽速完成。
    (4)本合同自甲、乙、丙、丁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合同在本次股权转让获得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立即生效。
    2、定价政策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审字F-04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0年5月31日,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2,925,533.06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5,298,258.06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147,627,275.00元人民币,2010年1-5月的净利润为-4,206,903.86元人民币。
    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闽中兴评字(2010)第5010号),截止2010年5月31日,经成本法评估后,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现值为182,187,550.56元人民币,负债总额现值为25,298,258.06元人民币,净资产总额现值为156,889,292.50元人民币,净资产评估增值9,262,017.50元人民币,净资产增值率为6.27%。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因此,本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8.33%股权之价款为13,068,878.06元人民币;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渝闽扬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25%股权之价款为39,222,323.13元人民币。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使公司能够快速实现汽车级浮法玻璃的生产能力,缓解公司汽车级浮法玻璃外部采购的压力,节省物流和包装费用,完善公司战略总体布局,更好地促进公司汽车玻璃这一主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3、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0)审字F-046号《审计报告》;
    4、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闽中兴评字(2010)第5010号《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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