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10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公司3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办理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贷款金额5亿元,贷款期限10年,贷款年利率为6.534%。公司将以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信达大厦及广州建和中心项目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由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信达银泰对上海宝山银泰增资的议案》。 上海宝山信达银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山银泰")是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银泰")的全资子公司。为促进上海宝山银泰项目开发工作,同意上海信达银泰向上海宝山银泰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上海宝山银泰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仍为上海信达银泰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38项出租型物业的议案》。 2008年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以其所持11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就未能注入公司的38项出租型物业(以下简称"38项物业")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所持有的用于出租的经营性物业,目前由于产权原因不宜进入ST天桥,在条件成熟后可由ST天桥收购。" 近日,公司收到信达投资就其持有的38项物业处置事项的征询意见。 38项物业普遍存在产权瑕疵,完成过户存在极大困难。已经完善产权手续并处置的有4项物业,其净租金收益率均为负值,低于公司目前持有物业的收益率水平,不适合上市公司收购。信达投资均已通过公开市场完成处置。另外34项物业普遍存在产权瑕疵问题,体量大小不一,分布区域广而散,管理成本较高,管理难度较大,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条件,公司拟不收购该部分物业。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十九次(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四十九次(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6日9:00召开第四十九次(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o国际C座15层,审议议案为: 《关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38项出租型物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