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3月22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34,518,3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75%,其中限售流通股768,887,057股、无限售流通股65,631,254股)的通知,该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8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8%),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股票质押合同期限为2010年3月16日至2013年3月16日(自质押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生效),并于2010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 目前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总数18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4%。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