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任昌建先生提议并召集,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共发出9张表决票,应收到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会议通知约定的表决票反馈时间,截止到2010年11月19日(星期一),董事会秘书共收到任昌建先生、余蒂妮女士、王明华先生、白荣涛先生、车学东先生、蒋根福先生、万寿义先生、孙坚先生、李龙先生等9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 经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2月8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8日(周三)上午九点,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366号千鹏酒店2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关于股权资产置换的议案。 (4)出席资格: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止2010年12月1日(周三)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④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5)出席登记: 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④登记时间:2010年12月3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⑤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2室 (6)其他事项: 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②联系人:王寒朵 ③联系电话:(0756)2660313-817;传真:(0756)2660878 邮政编码:519070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股权资产置换的议案》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