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王明华 董事 因公未出席 余蒂妮 白荣涛 董事 因公未出席 余蒂妮 车学东 董事 因公未出席 任昌建 孙坚 独立董事 因公未出席 万寿义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姓名 任昌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伍宝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伍宝清 公司负责人任昌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宝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宝清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方达资源 DongGuan FangDa Renewable Resources Industry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 Co., Ltd.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FDRR 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昌建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方遒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291 号日荣大厦 8 楼806 联系地址 室 电话 0756-2660313-818 传真 0756-2660878 电子信箱 fangqiu73@126.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中 注册地址 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 5栋 B314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291 号日荣大厦 8 楼806 办公地址 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7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600656.net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浙江凤凰、华源制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 方源 600656 药、*ST 源药 (六) 公司其他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8年 10月 21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浙江省兰溪市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01年 3月14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号 首次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0362984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703228714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08年 8月5 日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中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 二次变更 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 5栋 B31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000362984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703228714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七)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51,685,729.10 152,173,553.90 141,421,735.19 -0.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426,013,059.74 -412,390,188.82 -420,855,095.69 不适用 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24 -2.17 -2.21 不适用 /股)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报告期(1-6 月) 调整后 调整前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 -14,187,450.65 -238,019,568.17 -238,019,568.17 不适用 利润总额 -14,187,450.65 -231,918,764.34 -231,918,764.3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622,870.92 -183,823,237.01 -197,995,065.20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622,870.92 -83,883,341.03 -84,983,382.66 不适用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 -0.96 -1.04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7 -0.44 -0.45 不适用 (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 -0.96 -1.04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 -- 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04,349.24 -15,597,099.97 -15,597,099.97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5 -0.08 -0.08 不适用 (元)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无。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 比例 发行 送 小 比例 数量 金转 其他 数量 (%) 新股 股 计 (%) 股 一、有限售条件 83684420 43.965 83684420 43.965 股份 1、国家持股 7831009 4.114 7831009 4.114 2、国有法人持 0 0 0 0 股 3、其他内资持 75853411 39.851 75853411 39.851 股 其中: 境内非 52278070 27.465 10915341 63193411 33.200 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 23575341 12.385 -10915341 12660000 6.651 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 人持股 境外自 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 106659258 56.035 106659258 56.035 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 股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90343678 100 190343678 100股份变动说明: 2010年 4月15 日,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经司法拍卖竞得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9978070 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并于 2010年 6 月3 日完成过户。2010 年4 月20 日,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分别经司法拍卖竞得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 10915341 股、3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并完成过户。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 9660000 股限售流通股已经司法划转,其中;466 万股划转至黄铮名下;200 万股划转至吴伟英名下、300 万股划转至吴为荣名下。 (二)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440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减 性质 (%) 数量 数量 非国 珠海华信泰投 有法 21.00% 39978070 39978070 39978070 39978000 资有限公司 人 东莞市勋达投 非国 资管理有限公 有法 6.46% 12300000 -39978070 12300000 12300000 司 人 非国 辽源大成投资 有法 5.73% 10915341 10915341 10915341 0 有限公司 人 兰溪市财政局 国家 4.11% 7831009 0 7831009 0 自然 黄铮 2.45% 4660000 4660000 4660000 0 人 自然 朱秀荣 2.26% 4299100 未知 0 0 人 自然 吴为荣 1.59%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 人 自然 林欢 1.59%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 人 自然 付云桃 1.42% 2700000 未知 0 0 人 自然 吴伟英 1.05%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0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朱秀荣 4299100 人民币普通股 付云桃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钱伟阳 1839648 人民币普通股 王守业 1359301 人民币普通股 彭林 1153442 人民币普通股 张维钢 11258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鹏程环宇科技有限责任公 1029194 人民币普通股 司 蒙美敏 1021700 人民币普通股 郑泳华 960300 人民币普通股 徐国荣 922158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的说明 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 持有的有限售条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 限售条件 号 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份数量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 1 39978070 2011年6 月27 日 依限售条件 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 司 易或转让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 2 12300000 2011年6 月27 日 依限售条件 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 限公司 交易或转让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3 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 10915341 2011年6 月27 日 依限售条件 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4 兰溪市财政局 7831009 2009年6 月27 日 依限售条件 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5 黄铮 4660000 2011年6 月27 日 依限售条件 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6 吴为荣 3000000 2011年6 月27 日 依限售条件 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7 林欢 3000000 2011年6 月27 日 依限售条件 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8 吴伟英 2000000 2011年6 月27 日 依限售条件 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新控股股东名称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新控股股东变更日期 2010年 6月3 日 新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刊登日期 2010年 6月4 日 新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刊登报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余蒂妮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日期 2010年 6月3 日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日期 2010年 6月4 日 新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刊登报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 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撤销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决议的判决,胡巍、王柏林、方国梁、刘晓锋、肖黎卸任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任昌建、余蒂妮、蒋根福、白荣涛、车学东、李佳、孙坚、万寿义、李龙。 公司于 2010年 4 月1 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免除罗文海总裁职务、免除胡巍代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陈杰为总裁、方遒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伍宝清为首席财务官。 公司于 2010年 5 月14 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准,董事会同意聘任白荣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2010年 7月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吕学军、程靖向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吕学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程靖因工作变动辞去所任监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程靖先生为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10年 7 月12 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免除李佳董事职务并选举王明华先生为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日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免除徐述静监事职务并选举于海、周云华为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10年 7月 28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除李佳董事职务,选举王明华为董事;免除徐述静监事职务,选举于海、周云华为监事。 2010年 8月6 日,经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于海先生为六届监事会监事长。 五、董事会报告 (一)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 1,362.29万元。公司银行借款总额达 3.2 亿元且全部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能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到期债务无法按期偿还,公司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未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二)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经营情况。 2、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公司原有油脂化工产业及其经营性资产已于 2009 年5 月份转让剥离,环保循环经济产业经营性资产已于 2009年 11 月司法拍卖,公司 2008 年投资组建的改性沥青产业相关公司也一直停业,报告期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公司利润亏损主要是日常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无其他主营业务收益或利润。 5、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公司下属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无收入来源;公司逾期银行债务本金高达 3.2 亿元,且均已进入司法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变更后,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 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 示及说明 本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经营限于停顿,无利润来源;逾期银行债务尚未解决,财务费用数额较高。 (五)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 200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附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 1、公司现处于逾期借款和债务不能归还,未弥补亏损数额巨大,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公司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 2006年 8 月31 日、2009年 7月 8 日、2010 年2 月1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获知调查处理结果。 对此,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1、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获知立案事项调查处理结果。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整改,改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争取尽快消除立案事项的不良影响。 2、公司目前逾期银行借款 3.2 亿元,未弥补亏损数额巨大,子公司生产经营完全停止。公司正在积极督促有关义务人切实履行股改业绩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有利于公司后续筹划重组事宜。公司自身也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持续经营能力应有所保障。 六、重要事项 (一) 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建设,使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使股东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因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被司法裁定无效,公司重新明确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构成,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现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 名,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现有5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4、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无兼职。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并能积极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加强与股东交流,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 (二)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经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的利润情况和资金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对于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四)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诉 诉讼 诉讼 承担 讼 (仲 (仲 起诉 应诉 诉讼(仲 连带 仲 裁)审 裁) (申 (被申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裁)涉及 诉讼(仲裁)进展 责任 裁 理结 判决 请)方 请)方 金额 方 类 果及 执行 型 影响 情况 勋达 金 原告于2007年 11月21 (1)限令公司于2010年3月 广发 投资、 融 日向本公司发放贷款人 4日前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银行 本公 方达 借 民币5500万元,借款期 及律师代理费。(2)被执 已审 尚未 5500 上海 司 实业 款 限至2010年11月20日 行人及连带责任方对上述 结 执行分行 及麦 合 止。因第一笔借款到期 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校勋 同 后本公司未及时归还, 同清偿责任。(3)上述被 纠 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 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 纷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及 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 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原告于2004年向广生药 借 安徽 业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 拍卖公司持有江苏华信制 建设 款 广生 1500万元, 本公司提供 药有限公司12%的股权;冻 银行 本公 合 已审 尚未 药业 连带责任保证。因借款 1500 结公司银行存款1500万元, 界首 司 同 结 执行 有限 逾期,界首建行向安徽 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 支行 纠 公司 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 纷 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金 限令本公司在2010年5月11 融 原告于2004年 8月、 日前归还上海工行9800万 借 2005年3月、2005年6 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 上海 本公 方达 款 已审 尚未 月分别向本公司发放贷 9800 日的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 工行 司 集团 合 结 执行 款合计9800万元,后本 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方达集 同 公司逾期未能偿还。 团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 纠 带保证责任。 纷 股 原告要求撤销公司2009 邓建 本公 民 撤消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 已审 已执 无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0 国 司 诉 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结 行所作出的决议。 讼 招商 借 银行 本公司于2005年向原告 华源 款 上海 借款4000万元,中国华 本公司应偿还招商银行借 本公 集团、 合 已审 未执 外高 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3809.90 款本金38098972.5元及相 司 华源 同 结 行 桥保 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 应利息和逾期利息 生命 纠 税区 提供担保, 纷 支行 2008年9月,麦校勋将 债 其持有的方达环宇 权 建设 6.27%股权无偿赠与本 人 银行 公司,原告认为此举削 方达环 撤销麦校勋将其持有的方 本公 撤 已审 已执 东莞 无 弱了麦校勋的偿债能 宇6.27% 达环宇6.27%股权无偿赠与 司 销 结 行 市分 力,故向东莞市第二人 股权 本公司的行为。 权 行 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 纠 权纠纷诉讼要求撤销上 纷 述赠与行为。 原告称其于2009年5月 借 向本公司借款200万元, 款 已开 Sun Yu 勋达投资提供担保;借 本公 勋达 合 庭,尚 尚未 (孙 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 200 于6月15日开庭审理 司 投资 同 未判 判决 宇) 达投资未偿还借款。要 纠 决 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还 纷 借款本金及利息。 金 原告要求再审改判方达 融 集团对本公司的给付义 方达集团对本公司应于本 中信 借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 银行 本公 方达 款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原告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 已审 已执 无 上海 司 集团 合 院于2010年 2 月10日 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结 行 分行 同 作出(2010)沪二中民 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纠 六(商)申字第5号民 责任后,向本公司追偿。 纷 事裁定,提审本案。 股 权 因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 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 已调 华宇 本公 转 纷,原告向江苏省泰州 法院的主持协调下,本公司 尚未 无 1500 解结 投资 司 让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已与靖江华宇就该股权转 执行 案 纠 讼。 让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 纷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 2007 年11月 21 日向本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 5500 万元,借款期限至 2010 年11月20 日止。因第一笔借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及时归还,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0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执行通知书,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一案,通知情况如下:(1)限令公司于2010年3月4日前归还申请执行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借款人民币54998112.18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10万元。(2)被执行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3)上述被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33300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25336元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下简称:界首建行)于 2004 年1 月、5 月向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广生药业)发放贷款合计人民币 1500 万元, 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借款逾期,界首建行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价值 1500 万元的股权。 公司于 2010年 2 月初接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两份,该院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提起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一案(被执行人为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及公司),分别裁定如下:拍卖公司持有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12%的股权;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1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上海工行于 2004 年8 月、2005年 3 月、2005年 6月分别向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2000 万元、1800 万元、2000 万元(合计 5800万元),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上海工行于 2009 年10月 13 日就此三笔贷款事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请求判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于2010年3月13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2-2号、63-2号、64-2号、65-2号、66-2号],判决公司(被执行人)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申请执行人)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33659373.11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0 年5月4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2010)沪一中执字第378号、379号、380号、381号、382号],限令本公司在2010年5月11日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即: 归还上海工行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33,659,373.11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股民诉讼进展 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就邓建国诉公司一案,裁定:撤消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5)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下简称:招商银行)借款 4000万元,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华源集团)、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华源生命)提供担保,后公司于 2006年 12 月 19日偿还借款本金 1901027.5元。因借款到期,上述三方均未偿还,招商银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华源集团及华源生命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9 号],对本案裁定如下:本公司应偿还招商银行借款本金 38098972.5 元及相应利息和逾期利息;华源集团、华源生命对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本公司追偿。 (6)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 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实业)于 2006 年4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下简称:东莞建行)借款 3850 万元,麦校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方达实业未偿还借款,麦校勋也未履行保证担保责任。2008年 9月,麦校勋将其持有的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6.27%股权无偿赠与本公司,东莞建行认为此举削弱了麦校勋的偿债能力,故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赠与行为。 2010年 4月14 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东二法民二初字第 692号],对本案判决如下:撤销麦校勋将其持有的方达环宇 6.27%股权无偿赠与本公司的行为。 (7)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10年 4月26 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0)东二法民四初字第 77 号]。该院已受理原告 Sun Yu(孙宇)诉本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称其于 2009 年5 月向本公司借款 200 万元,勋达投资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达投资未偿还借款。要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案将于 2010 年6 月15日开庭审理。 (8)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对本公司提起诉讼,并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达(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2 号判决。 后中信银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再审改判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0 年2 月10 日作出(2010)沪二中民六(商)申字第 5 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2010年 6月9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民六(商)再提字第 2、3、4 号],判决结果如下:维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2号判决第一、二项;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2 号判决第三项;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2000万元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9)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 因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靖江市华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简称“靖江华宇”)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协调下,本公司已与靖江华宇就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六)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七) 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该资 交 产为 自本年初 易 是否 所涉 所涉 上市 自收购 至本期末 对 为关 及的 及的 公司 日起至 为上市公 方 联交 资产 资产 债权 贡献 报告期 司贡献的 或 被收购 资产收 易(如 收购 产权 债务 的净 关联 购买日 末为上 净利润 最 资产 购价格 是,说 定价 是否 是否 利润 关系 市公司 (适用于 终 明定 原则 已全 已全 占利 贡献的 同一控制 控 价原 部过 部转 润总 净利润 下的企业 制 则) 户 移 额的 合并) 方 比例 (%) 珠 天瑞酒 审计 海 店 2010.07.28 4986.12 否 净资 是 是 信 33.90% 产 实 股权 收购资产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将所持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3.9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4986.12 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八)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关联方 1,248,674.65 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 208,960.50 陕西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5,000,000.00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4,000,000.00 14,000,000.00 0 余蒂妮 实际控制人 1,103,003.82 1,805,750.02 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联方 14,423,470.72 1,013,373.50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1,669,522.27 1,669,522.27 兰溪财政局 18,488,600.00 合计 14,000,000.00 14,000,000.00 17,195,996.81 29,434,880.94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 0 生额(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0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内部往来、个人往来 报告期,公司已终止与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沥青购销合同并收回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1400万元沥青预付款。 (九)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 10%以上(含 10%)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2) 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3) 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 2、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方与 担保发 是否 是否 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 上市 被担 担保 生日期 担保起 担保到 担保 存在 为关 关联关 已经 是否 逾期 方 公司 保方 金额 (协议签 始日 期日 类型 反担 联方 系 履行 逾期 金额 的关 署日) 保 担保 完毕 系 安徽 广生 本公 连带 药业 1500 2003-12 2003-12 2008-12 否 是 1500 否 否 司 责任 有限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50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5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1500 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15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500 3、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承诺人持有 的公司非流通股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 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如果违反 承诺卖出股票,将所得资金划归公司所有。 1、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自股权分置改 2、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 革实施之日未上市交易或转让。 施后,公司2008年业绩不低于4500万元, 2、公司2008 年实现净利润4503.70万元,完 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 成2008年股改业绩承诺。 将由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许志 股改承诺 3、公司2009 年度亏损47183.20万元,与承诺 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8 业绩之间差额为52679.50万元,应由股改承诺 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2008、2009年 义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十日内以现金补足。 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4、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 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 有限公司和许志榕尚未履行承诺。 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东莞市勋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 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 10日内。 (1)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业绩承诺:是 报告期内,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许志榕所持股份部分司法拍卖,买受人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已就履行竞得股份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出具了承诺并由本公司公开披露。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并根据其补充承诺于 2010年 7 月5 日支付了履行承诺先期款项 3000万元。此外,义务人尚未支付应付股改业绩承诺款项。 (2)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注入资产、资产整合承诺:否 (十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 年 (十二)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1、公司于 2010年 2月 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调查仍在进行中。 2、2010 年3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印发《关于对任昌建采取警示并责令公开说明等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0)10 号]。任昌建先生已于 2010年 3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公开说明未及时通知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并就因个人判断错误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3、2010 年4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给与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前董事余蒂妮、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决定》[上证公字〔2010〕16号]。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1)给予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前董事余蒂妮通报批评。 (2)给予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股权拍卖 2010年4月15日,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经司法拍卖以18500万元竞得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并于2010年4月21日支付完毕所有拍卖应付款项。 2010年4月20日,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经司法拍卖竞得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10915341股限售流通股股份,林欢竞得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 2、终止沥青采购合同收回预付款 2010年 4月11 日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沥青采购合同收回预付款的议案》。终止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沥青购销合同》。 3、会计政策变更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0 年1月 1 日起,公司变更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后,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因此对 2010年期初数进行调整。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0年6月3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0司冻063号),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东二法执字第3004、3192-3194号]、上证股转确字[2010]第291号,将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划转至受让人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华信泰)名下。 司法划转后,华信泰持有本公司399780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03%;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62%。本公司控股股东由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华信泰于2010年5月24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信泰实际控制人为余蒂妮。司法划转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麦校勋变更为余蒂妮。 5、股权质押 2010年 6月29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10质冻0628-9),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0 年6月 28 日。 6、股改业绩承诺履行 报告期内,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就履行竞得股份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出具了承诺并由本公司公开披露。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并根据其补充承诺于 2010年 7 月5 日支付了履行承诺先期款项 3000 万元。 7、2009 年度股东大会事项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9日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366号千鹏酒店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6 人,所持(或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24855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574%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7 项议案。 8、全资子公司间转让天瑞酒店股权 为保障资产安全,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将所持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3.9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9、拟参与天瑞酒店增资扩股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资金许可情况下参与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扩股方案。 (十四) 信息披露索引 刊载的报刊名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 事项 刊载日期 称及版面 索路径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1 月12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变更公司法人公告 2010年1 月2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10年1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2010年2 月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0年2 月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重大风险提示 2010年3 月5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下属公司银行存款被司法扣划公告 2010年3 月18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10年3 月18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拍卖的公告 2010年3 月18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关于广东监管局责成公司做好2009年年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3 月19 日 www.sse.com.cn 报编制工作的函的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股民诉讼进展公告 2010年3 月2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关于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3 月24 日 www.sse.com.cn 公司股权拍卖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10年3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公告 2010年4 月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风险提示公告 2010年4 月2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提示公告 2010年4 月2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4 月2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风险提示公告 2010年4 月2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年4 月8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4 月9 日 www.sse.com.cn 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股改获赠免征所得税的公告 2010年4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2010年4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9年第三季度季报(修订版) 2010年4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联交易公告 2010年4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4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4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2010年4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许志榕持有公司股份拍卖的公告 2010年4 月1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股份拍卖申请停牌的公告 2010年4 月15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与通报批评决定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4 月16 日 www.sse.com.cn 的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公告 2010年4 月17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10年4 月17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9年第三季度季报(修订版)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提示公告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8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2010年4 月21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原董事会启用之印章移交的公告 2010年4 月2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公告 2010年4 月27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权拍卖进展及复牌公告 2010年4 月28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关于股权拍卖买受人代勋达投资履行相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4 月29 日 www.sse.com.cn 应股改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4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4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4 月30 日 www.sse.com.cn 专项说明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第一季度季报 2010年4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年报 2010年4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年报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4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年5 月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10年5 月6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关于广东证监局要求股改义务人切实履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5 月7 日 www.sse.com.cn 行股改承诺的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澄清公告 2010年5 月7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8年年报摘要(修订版) 2010年5 月8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8年年报(修订版) 2010年5 月8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提示性公告 2010年5 月8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股改业绩承诺履行的提示性公告 2010年5 月12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年5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权拍卖进展公告 2010年5 月13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10年5 月1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5 月15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关于广东证监局要求公司督促股改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5 月21 日 www.sse.com.cn 人切实履行股改承诺的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财务管理制度 2010年5 月2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联交易制度 2010年5 月2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2010年5 月2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5 月2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年5 月2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0年5 月24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公告 2010年5 月26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年5 月27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股权司法划转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6 月4 日 www.sse.com.cn 更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许志榕股权拍卖进展公告 2010年6 月5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6 月9 日 www.sse.com.cn 召开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10年6 月1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关于许志榕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0年6 月12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0年6 月19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关于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事项的 中国证券报、上 2010年6 月24 日 www.sse.com.cn 公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权司法划转公告 2010年6 月29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0年6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年6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6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股权质押公告 2010年6 月30 日 www.sse.com.cn 海证券报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附后)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董事长:任昌建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8月17 日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0 年 8 月 17 日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目 录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财务报表附注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浙江省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于 1988 年1 月21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股票于 1990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1 年 3 月 14日,公司更名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0001006624。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兰溪市大阙路 18号,2001年3 月14 日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 号。 自2001年3月21日起,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使用的股票简称已由“浙江凤凰”改为“华源制药”。 2006 年 5 月 17 日起,本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华药”变更为“*ST 源药”。2004 年度,公司在原注册资本为 130,505,823.00 元的基础上,以未分配利润 19,575,874.00 元转增股本,公司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150,081,697.00 元,其中已流通股份为 82,045,583 股。2005 年8 月30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 年8 月5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1900000362984,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园第 5栋 B314。2008 年6 月27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3 股,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0.7 股,共转增 40,261,981股,公司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190,343,678.00 元,其中已流通股份为 106,659,258 股。 本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废弃物和农林废弃物的无害化综合开发;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环保技术转让、咨询;销售机械设备及辅料;实业投资。 二、本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基于以下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1日至 12 月 31 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 公司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净利润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该企业合并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已经发生,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且其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七)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期末或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该项目因当日即期汇率不同于该项目初始入账时或前一期末即期汇率而产生的汇率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先将其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方法 期末,本公司以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子公司在编制折合人民币财务报表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其他金融负债。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3.金融工具的计量 (1)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A、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B、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3)本公司除下列情况外,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B、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4)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于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5.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将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为公允价值; (2)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连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一并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十)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凡因债务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该等应收款项列为坏账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标准为欠款金额一百万元以上的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除对列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核算单位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之外,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标准为所有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3.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和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标准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3至4年 40% 1至2年 10% 4至5年 80% 2至3年 20% 5年以上 100% (十一)存货的核算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原材料、产成品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入库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按实际生产成本核算。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1)本公司的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本公司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如果是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或协议价确定可变现净值。本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除在产品采用实地盘存制外,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存货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一次转销法和包装物领用时五五摊销法摊销。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4)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5)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如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地计量,以换出资产的账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确认损益。 (7)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减值测试,如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 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 (1)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同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2)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3)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该项会计政策从2010年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十四)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本公司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本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原值的 5%,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折旧年限及分类折旧率分别为: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10 2.43-9.70 通用设备 28-06 3.46-16.17 专用设备 20-08 4.85-12.13 运输设备 12-08 8.08-12.13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或陈旧过时、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五)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该项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结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4.在建工程的减值 本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当工程长期停建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所建项目在性能、技术上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其他足以证明已经发生减值情形出现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本公司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本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4.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本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探索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按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 5.无形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对无形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当存在市价大幅度下跌等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收入 1.销售商品 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4.建造合同 期末,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别情况处理:如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期末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公司以原减记的金额为限,予以转回。 三、本年度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根据公司产业发展规划,为了提供更具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会计信息,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自 2010 年元月1 日起,将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公司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2010 年比较会计报表期初数已重新表述。会计政策变更调增期初资本公积 2,916,958.68 元,调增期初留存收益 5,547,948,19 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5,547,948.19 元。 2、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0年比较合并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 (1)对 2010 年会计报表期初数部分项目的调整: 年初余额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43,300,247.26 54,052,065.97 10,751,818.71 资本公积 41,140,907.87 44,057,866.55 2,916,958.68 未分配利润 -658,678,825.80 -653,130,877.61 5,547,948.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0,855,095.69 -412,390,188.82 8,464,906.87 少数股东权益 12,690,941.51 14,977,853.35 2,286,911.84 (2)2009 年度利润表部分项目调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投资收益 -9,080,518.74 -2,033,715.50 7,046,803.24 营业利润 -415,325,520.61 -408,278,717.37 7,046,803.24 利润总额 -588,019,212.76 -580,972,409.52 7,046,803.24 净利润 -588,451,750.91 -581,404,947.67 7,046,803.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1,832,023.59 -466,284,075.40 5,547,948.19 少数股东损益 -116,619,727.32 -115,120,872.27 1,498,855.05 其他综合收益 4,881,612.61 8,586,628.08 3,705,015.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权益总额 -471,832,023.59 -463,367,116.72 8,464,906.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1,738,114.71 -109,451,202.87 2,286,911.84 (3)2010 年比较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部分项目调整: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金额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资本公积 未分配利润 …… 一、上年期末余额 41,140,907.87 -658,678,825.80 12,690,941.51 加:会计政策调整 2,916,958.68 5,547,948.19 2,286,911.84 二、本年年初余额 44,057,866.55 -653,130,877.61 14,977,853.35 ……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或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1%、7%或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或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控股 广东东莞 工业 改性沥青设备及制品 5,000,000.00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全资 广东东莞 商业 环保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等 1,000,000.00 (接上表)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期末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4,000,000.00 80.00% 80.00% 是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 100.00% 是 (接上表)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 少数股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 子公司名称 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 东权益 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广东东莞 工业 设备制造 5,000,00.00 (接上表)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期末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22,570,608.45 78.73% 78.73% 是 (接上表)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权益 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 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413,273.62 (二)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更。 (三)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1.本期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对于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股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原因说明。本公司四级子公司陕西鑫路翔沥青科技有限公司自 2008 年投资组建以来一直没有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自去年以来处于停业清算状态,已不再纳入会计报告合并范围。本公司子公司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公司自 2005年以来处于停业清算状态,已不再纳入会计报告合并范围。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外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人民币 18,426.83 13,290.26 小计 18,426.83 13,290.26 银行存款 人民币 31,065.94 33,553.27 美元 268.86 6.7909 1,825.80 268.86 6.8282 1,835.83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欧元 128.48 8.2710 1,062.66 128.48 9.7971 1,258.73 小计 33,954.40 36,647.83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小计 合 计 52,381.23 49,938.09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67,870,357.67 93.20 67,870,357.67 93.2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4,949,074.57 6.80 4,949,074.57 6.80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合 计 72,819,432.24 100.00 72,819,432.24 100.00 (接上表)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67,870,357.67 93.20 67,870,357.67 93.2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4,949,074.57 6.80 4,949,074.57 6.80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合 计 72,819,432.24 100.00 72,819,432.24 100.00 (2)说明:本公司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标准为欠款金额一百万元以上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标准为所有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俄罗斯特克诺进口有限公司 31,837,583.88 31,837,583.88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SIN FATT TYRE RCYCLE SDN BHD 10,536,960.00 10,536,96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伊朗PAKZIST IYRE RECYCLING PTY LTD 9,241,703.97 9,241,703.97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广州市天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3,560,000.00 3,56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广州市和晖贸易有限公司 4,248,104.00 4,248,104.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东莞市创景鞋业有限公司 2,553,875.00 2,553,875.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广州泽信实业有限公司 1,831,400.82 1,831,400.82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湖南晶鑫进出口有限公司 1,610,730.00 1,610,73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扬州动易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1,250,000.00 1,25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江西华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合 计 67,870,357.67 67,870,357.67 100.00 (3)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应收账款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一年以内 1--2年 960.00 960.00 1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2--3年 4,948,114.57 4,948,114.57 1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 计 4,949,074.57 4,949,074.57 (4)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情况。 (5)本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股东单位款项。 (6)本期末欠款金额前五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 59,424,351.85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81.61%,明细如下: 占应收账款总额 欠款人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年限 的比例 俄罗斯特克诺进口有限公司 销售客户 31,837,583.88 1-2年 43.72% SIN FATT TYRE RCYCLE SDN BHD 销售客户 10,536,960.00 1-2年 14.47% 伊朗PAKZIST IYRE RECYCLING PTY LTD 销售客户 9,241,703.97 1-2年 12.69% 广州市天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客户 3,560,000.00 1-2年 4.89% 广州市和晖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客户 4,248,104.00 1-2年 5.83% 合 计 59,424,351.85 81.61% 3.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年以内 1,339.61 100% 14,000,000.00 1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 计 1,339.61 100% 14,000,000.00 100% (2)预付账款本期末比期初下降 99.99%,主要是下属企业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回原预付沥青采购款 1400 万元。 (3)期末预付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123,432,046.66 92.75 68,613,539.35 89.5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7,950,496.34 5.97 7,950,496.34 10.37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1,701,546.97 1.28 88,394.91 0.12 合 计 133,084,089.97 100.00 76,652,430.60 100.00 (接上表)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109,432,046.66 92.68% 68,561,535.73 89.5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7,941,478.49 6.73% 7,941,478.39 10.37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696,064.82 0.59% 89,552.16 0.12 合 计 118,069,589.97 100.00% 76,592,566.28 100.00 (2)说明:本公司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标准为欠款金额一百万元以上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标准为所有全额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欠款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广州越秀法院 30,000,000.00 司法扣划款项 山东海化炼油厂 28,000,000.00 28,000,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4,000,000.00 0 下属公司不计提 浙江省凤凰化工有限公司 11,653,119.99 11,653,119.99 100% 账龄五年以上 上海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0,225,930.00 10,225,930.00 100% 账龄五年以上 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8,283,350.67 3,313,340.26 40% 按账龄计提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477,493.01 5,477,493.01 100% 账龄五年以上 浙江恒翔化工有限公司 3,959,716.98 197,985.85 5% 按账龄计提 湖南省嘉禾袁家铸造厂 3,343,588.00 3,343,588.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溪住房管理中心 2,747,302.65 660,536.88 10-40% 按账龄计提 兰州英格环境公司 2,666,545.36 2,666,545.36 100 账龄五年以上 永清欧亚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1,575,000.00 1,575,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西安办事处 1,500,000.00 1,500,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123,432,046.66 68,613,539.35 55.59% (4)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其他应收款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一年以内 1,502,083.10 1,502,083.1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1--2年 预计无法收回 2,466,861.07 2,466,861.07 100%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3年 1,652,475.82 1,652,475.82 100% 预计无法收回 3--4年 1,728,664.35 1,728,664.35 100% 预计无法收回 4--5年 235,000.00 235,00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5年以上 365,412.00 365,412.00 100% 按账龄计提 合计 7,950,496.34 7,950,496.34 (5)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有无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6)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诉讼扣划、单位往来款 。 (7)本期末欠款金额前五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为 93,879,049.99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70.55%。明细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欠款人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年限 总额的比例 广州越秀法院 诉讼扣划 30,000,000.00 1年以内 22.55% 山东海化炼油厂 供销客户 28,000,000.00 1-2年 21.04%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关联单位 14,000,000.00 1年经内 10.52% 浙江省凤凰化工有限公司 往来单位 11,653,119.99 5年以上 8.76% 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往来单位 10,225,930.00 5年以上 7.68% 合 计 93,879,049.99 70.55% 5.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核算 初始投资 期初 本期增减 期末余额 湖北天瑞国际洒店有限公司 权益法 49,869,827.24 52,008,545.87 -1,142,638.93 50,865,906.94 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权益法 5,000,000.00 393,520.10 7,600.74 401,120.84 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权益法 4,500,000.00 陕西鑫路翔沥青科技有限公司 成本法 3,500,000.00 3,500,000.00 上海华源长富(集团)有限公司 成本法 35,000,00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兰溪财务公司 成本法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1,650,000.00 1,650,000.00 1,650,000.00 浙江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合 计 96,359,827.24 92,892,065.97 91,757,027.78 (接上表) 在被投资单 持股 表决权 本期计提 本期现 被投资单位名称 位持股比例 减值准备 比例 比例 减值准备 金红利 与表决权比例 湖北天瑞国际洒店有限公司 33.90% 33.90% 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 23.30% 23.30% 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公 90.00% 90.00% 陕西鑫路翔沥青科技有限公司 75.00% 75.00% 3,500,000.00 上海华源长富(集团)有限公司 7.65% 7.65% 35,000,000.00 兰溪财务公司 参股 参股 250,000.00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参股 浙江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参股 90,000.00 合计 38,840,000.00 6.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原价合计 28,325,030.22 1,700.00 28,326,730.22 房屋建筑物 28,180,980.22 28,180,980.22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144,050.00 1,700.00 145,750.00 运输设备 (2)累计折旧合计 5,201,513.70 106,265.42 5,307,779.12 房屋建筑物 5,201,072.90 92,112.90 5,293,185.80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440.80 14,152.52 14,593.32 运输设备 (3)减值准备合计 房屋建筑物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运输设备 (4)账面价值合计 23,123,516.52 1,700.00 106,265.42 23,018,951.10 房屋建筑物 22,979,907.32 92,112.90 22,887,794.42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143,609.20 1,700.00 14,152.52 131,156.68 运输设备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建筑物 28,180,980.22 5,293,185.80 22,887,794.42 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构成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 本期 期末余额 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环保新增在线分析仪 159,294.02 159,294.02 合 计 159,294.02 159,294.02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计提原因 环保新增在线分析仪 159,294.02 159,294.02 停止建设 合 计 159,294.02 159,294.02 8.无形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282,994,250.59 282,994,250.59 1.土地使用权 20,422,882.62 20,422,882.62 2.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262,571,367.97 262,571,367.97 二、累计摊销合计 86,005,007.32 206,639.62 86,211,646.94 1.土地使用权 951,872.99 206,639.62 1,158,512.61 2.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85,053,134.33 85,053,134.33 三、减值准备合计 177,518,233.64 177,518,233.64 1.土地使用权 - - 2.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177,518,233.64 177,518,233.64 四、账面价值合计 19,471,009.63 206,639.62 19,264,370.01 1.土地使用权 19,471,009.63 206,639.62 19,264,370.01 2.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9.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65,989,390.50 365,929,526.18 2、可抵扣亏损 43,262,220.76 109,511,904.57 3、其他 合 计 409,251,611.26 475,441,430.75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期末 期初 备注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43,262,220.76 109,511,904.57 2009年度所得税清算完成 合 计 43,262,220.76 109,511,904.57 10.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 本期 本期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数 转出数 转回数 一、坏账准备合计 149,411,998.52 59,864.32 149,471,862.84 其中:应收账款 72,819,432.24 72,819,432.24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应收款 76,592,566.28 59,864.32 76,652,430.60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38,840,000.00 38,840,000.00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59,294.02 159,294.02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77,518,233.64 177,518,233.64 合 计 365,929,526.18 365,989,390.50 1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158,318,972.50 158,318,972.50 质押借款 153,000,000.00 153,000,000.00 担保借款 9,000,000.00 9,000,000.00 合 计 320,318,972.50 320,318,972.50 (2)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合同利率% 贷款资金用途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98,000,000.00 5.115 流动资金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70,220,000.00 5.481 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外高桥支行 38,098,972.50 5.5815 流动资金 中信实业外滩支行 20,000,000.00 5.31 流动资金 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55,000,000.00 6.138 流动资金 兰溪市财政局 9,000,000.00 5.58 财政借款 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30,000,000.00 5.841 流动资金 合 计 320,318,972.50 12.应付账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年以内(含一年) 8,957,985.99 一年以上 19,692,484.08 10,734,498.09 合 计 19,692,484.08 19,692,484.08 (2)本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债权人名称 金 额 未偿还原因 东莞市劲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259,342.08 资金紧张 兰溪市天宏物资有限公司 1,170,000.00 资金紧张 深圳市泽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555,735.66 资金紧张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市万达尔设备工业有限公司 443,717.28 资金紧张 义乌市油脂厂 350,000.00 资金紧张 合 计 3,778,795.02 13.预收款项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年以内(含一年) 922,778.14 一年以上 5,139,845.91 4,217,067.77 合 计 5,139,845.91 5,139,845.91 (1)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预收款项情况说明: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未偿还原因 广州时代橡胶有限公司 354,364.90 未交货 包建清 369,900.00 未交货 鹤山市华成胶粉厂 425,177.61 未交货 杨小平 600,000.00 未交货 纪军 1,048,921.79 未交货 合 计 2,798,364.30 (2)本期末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4.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期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43,869.35 1,169,596.00 3,513,465.35 二、职工福利费 9,475.46 9,475.46 三、社会保险费 其中:1.医疗保险费 2.基本养老保险费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 6.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30,783.76 430,783.76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 2,579,741.64 2,579,741.64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5,363,870.21 1,169,596.00 6,533,466.21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5.应交税费 税 种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交增值税 88,033.30 88,033.30 应交营业税 47,330.32 47,330.32 应交城市建设税 186,989.40 186,989.40 应交企业所得税 18,469,535.73 18,469,535.73 应交房产税 261,845.5 261,845.5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57,301.74 757,301.74 应交土地使用税 1,659,015.60 1,659,015.60 应交车船使用税 教育费附加 132,465.94 132,465.94 河道管理费 68,458.24 68,458.24 土地增值税 合 计 21,670,975.77 21,670,975.77 16.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期限初 超过1年未支付原因 中国华源集团生命产业有限公司 1,145,024.00 1,145,024.00 资金紧张 兰溪财政局 537,806.00 537,806.00 资金紧张 合 计 1,682,830.00 1,682,830.00 17.其他应付款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年以内(含一年) 40,047,621.80 59,401,694.35 一年以上 125,842,846.95 93,958,744.55 合 计 165,890,468.75 153,360,438.90 (1)本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未偿还原因 银行借款利息 77,693,453.11 资金紧张 兰溪市财政局 18,488,600.00 资金紧张 江苏江源热电有限公司 9,996,000.00 资金紧张 北京亚太科贸有限公司 3,450,000.00 资金紧张 中国华源辽宁公司 3,000,000.00 资金紧张 合 计 112,628,053.11 18.预计负债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未决诉讼 22,356,472.00 22,356,472.00 合计 22,356,472.00 22,356,472.00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9.股本 (1)股本结构: 本期变动增减(+、-) 公 积 股份类别 期初数 配 送 期末数 金 其他 小计 股 股 转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3,684,420.00 83,684,420.00 1、国家持股 7,831,009.00 7,831,009.00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股份 75,853,411.00 其中: 75,853,411.00 境内法人持股 52,278,070.00 10,915,341.00 10,915,341.00 63,193,411.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23,575,341.00 -10,915,341.00 -10,915,341.00 12,660,000.00 4、外资持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6,659,258.00 106,659,258.00 1、人民币普通股 106,659,258.00 106,659,258.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90,343,678.00 190,343,678.00(2)报告期股本结构变动说明:2010 年4 月15日,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经司法拍卖竞得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9,978,07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并于 2010 年6月 3日完成过户。2010 年 4 月 20 日,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分别经司法拍卖竞得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 10,915,341.00 股和 3,00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并完成过户。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9,66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已经司法划转,其中;4,660,000.00 股划转至黄铮名下;2,000,000.00股划转至吴伟英名下;3,000,000.00股划转至吴为荣名下。 20.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918,770.57 918,770.57 其他资本公积 43,139,095.98 43,139,095.98 合 计 44,057,866.55 44,057,866.55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1.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6,339,144.24 6,339,144.24 合 计 6,339,144.24 6,339,144.24 22.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658,678,825.80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5,547,948.19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653,130,877.6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22,870.9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666,753,748.53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收入类别 本期数 去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6,024,901.85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28,044,541.15 (2)营业收入(按业务)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医药产品销售 油脂化工产品销售 胶粉及相关产品销 医药品种技术转让 设备及单机销售 6,024,901.85 28,044,541.15 其 他 合 计 6,024,901.85 28,044,541.15 (3)营业收入(分地区)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华北地区 华东地区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华南地区 74,553.94 47,194.30 华中地区 东北地区 西北地区 西南地区 外贸出口 5,950,347.91 27,997,346.85 合 计 6,024,901.85 28,044,541.15 (4)本年度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基本处于停产状态,无正常经营业务收入。 2.销售费用 报告期公司无正常经营业务,未发生销售费用。 3.管理费用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支出 2,853,030.04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69.90%,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全面停业,没有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减少各项费用支出。 4.资产减值损失 (1)明细情况: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59,864.32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95,978,809.02 合 计 59,864.32 195,978,809.02 (2)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 99.97%,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无形资产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35,038.1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合 计 -1,135,038.19 (2)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重大限制的情况。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7,600.74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1,142,638.93 合 计 -1,135,038.19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6.营业外收入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3,438,009.0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3,438,009.0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得利 政府补助得利 2,064,475.00 其他得利 1,291,342.74 合 计 16,793,826.76 (2)报告期公司无营业外收入事项。 7.营业外支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615,495.9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615,495.9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 其他损失 77,526.99 合 计 10,693,022.93 (2)报告期公司无营业外支出事项。 8.所得税费用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57,333.31 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 计 257,333.31 (2)报告期公司无营业收益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无收到价值较大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无支付价值较大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4,187,450.65 -232,176,097.65 加:资产减值准备 59,864.32 195,978,809.0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06,265.42 -54,832,209.10 无形资产摊销 206,639.62 22,291,581.9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822,513.0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139,312.00 9,669,192.3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135,038.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881,612.6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159,605.3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55,975.29 52,883,537.3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500,655.63 -32,729,215.23 其他 34,181,032.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349.24 -15,597,099.9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2,381.23 30,601,814.3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9,938.09 31,376,969.9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43.14 -775,155.54 (2)本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相关信息:无。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现金 52,381.23 30,601,814.38 其中:库存现金 18,632.93 17,770.7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3,748.30 30,584,043.3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0.24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381.23 30,601,814.38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人 业务性质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 有限责任 广东珠海 余蒂妮 投资、咨询管理 (续上表) 母公司对本公司 母公司对本公司 本公司最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终控制方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1,000万元 21.01 21.01 余蒂妮 55169522-4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别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人 业务性质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有限责任 广东东莞 白荣涛 环保产业 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控股 有限责任 广东东莞 白荣涛 沥青设备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全资 有限责任 广东东莞 白荣涛 环保产品 陕西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控股(停业清算)) 有限责任 陕西西安 许志榕 沥青设备 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停业清算)) 有限责任 辽宁抚顺 王长银 药材种植 (续上表) 母公司对本公司 母公司对本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00万元 78.73 78.73 74915016-6 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500万元 80.00 80.00 67881014-6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100万元 100.00 100.00 68241897-2 陕西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500万元 70.00 70.00 68158413-5 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500万元 90.00 90.00 (三)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在被投 注册资本 本企业持股比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资单位表决权 (万元) 例(%) 比例(%)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 有限责任 湖北武汉 黄君涛 酒店及房地产 5,000 33.90% 33.90% 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源生命科贸 有限责任 北京市 张 斌 食用油生产与经营 2,146 23.30% 23.30% 发展有限公司 (续上表) 期末资产 期末负债 期末净资产 本期营业 本期 被投资单位名称 总额 总额 总额 收入总额 净利润 关联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 27,497.50 13,205.48 14,292.01 0.00 -337.06 参股 72614318-1 有限公司 北京华源生命科贸 2,345.18 2,032.55 215.54 686.38 3.26 参股 发展有限公司 (四)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余蒂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 75315752-0 兰溪财政局 第四大股东 深圳国恒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 75428470-8 深圳市业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联方 69558890-3 深圳市锦春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联方 66851092-4 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关联方 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 (五)关联往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其他应收款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4,000,000.00 合计 14,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兰溪市财政局 18,488,600.00 18,488,600.00 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 1,248,674.65 1,248,674.65 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8,960.50 208,960.50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1,669,522.27 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1,013,373.50 589,902.78 余蒂妮 1,805,750.02 702,746.20 合计 24,434,880.94 21,238,884.13 预付账款 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14,000,000.00 合计 14,000,000.00 (六)关联交易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无涉及公司经营业务方面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或有事项 (一)逾期借款情况 截止 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逾期未还银行借款 320,318,972.50 元,占借款总额的 100.00%。具体逾期借款情况详见本附注六(一).11。 (二)金融借款诉讼事项 1.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本公司于 2004 年至2005年共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申请贷款 9,800 万元,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引发诉讼。 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3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09)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62-2号、63-2 号、64-2 号、65-2 号、66-2 号],判决公司(被执行人)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申请执行人)9800 万元本金及截止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 33,659,373.11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0 年5 月4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2010)沪一中执字第 378号、379 号、380 号、381 号、382 号],限令本公司在 2010 年 5 月 11 日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即:归还上海工行 9800 万元本金及截止 2009 年 9 月 20 日的 33,659,373.11 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中国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本公司于 2004 年至2005年共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贷款 7,022 万元,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引发诉讼。2009 年1 月6日,本公司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送达的三份应诉通知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和三份民事裁定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 号、3 号、4 号],该院在审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就本公司在该行逾期借款事宜诉本公司及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所提出之财产保全申请,三份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如下:1、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36,719,164.40 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2、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 24,710,329.58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3、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 25,384,262.44 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9 年 4 月 21 日做出三份民事判决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第 2 号、3 号、4 号],对本案分别判决: 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7,022万元;并偿付该行截至 2008 年11月 30日的逾期利息约 1631 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本公司追偿。 3.招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本公司于 2004 年至2005年向招商银行外高桥支行申请贷款 4,000 万元,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于2006 年 12 月 19 日偿还借款本金190.10 万元,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 3,809.90 万元借款逾期未还引发诉讼。 2006 年 2 月 6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9 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9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29 号],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借款人民币 38,098,972.50 元。(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借款期内利息(其中人民币 1,500.00 万元借款期内利息,为人民币 92,070.00 元;人民币2,500.00 万元借款期内利息,为人民币 36,657.50 元)以及逾期利息(其中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借款利息,以实际尚欠本金加上期内利息为基数,自 2005 年 10 月 28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9.207%计付;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借款利息,以实际尚欠本金加上期内利息为基数,自 2005 年10月 15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9.207%计付)。 4.中信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5年 9 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签订三笔共 2,000 万元借款合同,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引发诉讼。 2009年 3月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0号、5031 号、5032 号]。该院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笔借款合计人民币2,000 万元;(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欠息、欠息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3)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张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10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民六(商)再提字第 2、3、4 号],判决结果如下:维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2 号判决第一、二项;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 5032 号判决第三项;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内支付中信银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2,000.00 万元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5.广东发展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本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向广东发展银行上海支行申请贷款 5,500.00 万元,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麦校勋、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引发诉讼。 2009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100 号],就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54,998,112.18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2)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 2010年 3 月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执字第 261 号]执行通知书:(1)限令本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4 日前归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54,998,112.18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 10 万元;(2)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3)上述补执行人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333,004.00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元、执行费 125,336.00 元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6. 深圳发展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于 2008 年3 月26日、9 月 16日分别向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 1,000.00 万元、2,000.00 万元,由广东盛世方达节能有限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志榕提供保证担保。因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份被司法冻结,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宣布上述两笔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就上述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如下:冻结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盛世方达节能有限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志榕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 2,00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盛世方达节能有限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志榕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 2009 年5 月4 日做出了二份民事判决书[(2009)越法民二初字第1554、1555号],对本案分别判决如下: 在判决生效之日起 5 日内,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3,000.00 万元及利息;广东盛世方达节能有限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志榕对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 8 月 19 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2009]越法字第 4442-4443 号司法划扣方达环宇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的 3,000.00 万元存款。 (三)担保事项 1.子公司担保纠纷诉讼 本公司原子公司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于 2004年 1 月、5 月分两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借款合计人民币 1,500.00 万元,并由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逾期未还引发诉讼。 2007 年 10 月 16 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出具(2007)阜民二初字第 3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价值 1,500.00万元的股权。 2009 年 11 月 2 日,本公司收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08)阜执字第43 号],对本案裁定如下: 变更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界首建行清偿债务人民币 1,500.00万元。 2010年 2月2 日,本公司接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8 阜执字第 43-5号、第 43-6 号]。2008 阜执字第 43-5 号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12.00%的股权,冻结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0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四)其他诉讼事项 1、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 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借款3,850.00万元,麦校勋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该公司未偿还借款,麦校勋也未履行保证担保责任。2008年 9月,麦校勋将其持有的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27%股权无偿赠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认为此举削弱了麦校勋的偿债能力,故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赠与行为。 2010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东二法民二初字第 692号],对本案判决如下:撤销麦校勋将其持有的方达环宇 6.27%股权无偿赠与本公司的行为。 公司已在 2009 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 2、借款纠纷诉讼 2008年 4月1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浦民二(商)初字第1190 号,该院已经受理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本公司企业之间借款纠纷一案。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其于 2004 年4 月按本公司要求将 300.00 万元人民币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本公司未予偿还;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返还借款人民币 300 万元及利息 740,820.00 元,判令本公司赔偿诉讼损失 1.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08年 4月23 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浦民二(商)初字第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190 号],判决如下: (1)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借款300.00 万元;(2)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请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赔付利息 740,820.00 元,不予支持;(3)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请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赔付损失 1.00 万元,不予支持。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借款 300.00万元。 截至报告日,借款纠纷案仍在执行中。 3.2010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0)东二法民四初字第 77 号]。该院已受理原告 Sun Yu(孙宇)诉本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称其于 2009年 5 月向本公司借款 200.00 万元,勋达投资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达投资未偿还借款。要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案于 6 月15日已开庭审理。 (五)立案调查情况 2006年8月31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06证监立通字010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尚未获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的最终调查结果。 2009年 7月8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通字 07125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尚未获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终调查结果。 2010年 2月1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通字 07127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尚未获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终调查结果。 九、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出资 100 万元投资组建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 月份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 2、出售子公司及资产交易事项 2009年 11月 23 日,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收购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3.90%股权,交易金额 4,986.12 万元。截止报告日已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将所持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3.9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日已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十一、债务重组事项。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无。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股权拍卖 2010 年 4 月 15 日,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经司法拍卖以 18,500.00 万元竞得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9,978,07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并于 2010年 4 月21 日支付完毕所有拍卖应付款项。 2010 年 4 月 20 日,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经司法拍卖竞得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 10,915,341.00 股限售流通股股份,林欢竞得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 3,000,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份。 2、终止沥青采购合同收回预付款 2010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沥青采购合同收回预付款的议案》。终止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沥青购销合同》。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0年 6月3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0 司冻 063 号),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东二法执字第 3004、3192-3194 号]、上证股转确字[2010]第 291 号,将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9,9780070.00 股限售流通股划转至受让人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华信泰)名下。 司法划转后,华信泰持有本公司 39,978,07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03%;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2,3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462%。本公司控股股东由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华信泰于 2010 年5月 24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信泰实际控制人为余蒂妮。司法划转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麦校勋变更为余蒂妮。 4、股改业绩承诺履行 报告期内,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就履行竞得股份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出具了承诺并由本公司公开披露。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其补充承诺于 2010年 7 月5日支付了履行承诺先期款项 3,000.00 万元。 十三、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61,552,954.76 96.78 34,202,812.05 95.9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1,355,500.00 2.14 1,355,500.00 3.81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683,564.82 1.08 89,302.06 0.25 合计 63,592,019.58 100.00 35,647,614.11 100.00 (接上表)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46,552,954.76 95.83% 34,142,947.73 95.9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355,500.00 2.79% 1,355,500.00 3.81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669,064.82 1.38% 89,302.06 0.25 合计 48,577,519.58 100.00% 35,587,749.79 100.00 (2)说明:本公司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标准为欠款金额一百万元以上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标准为所有全额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欠款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浙江省凤凰化工有限公司 11,653,119.99 11,653,119.99 100% 账龄五年以上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4,000,000.00 下属公司不计提 上海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0,225,930.00 10,225,930.00 100% 账龄五年以上 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8,283,350.77 3,313,340.26 40% 按账龄计提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477,493.01 5,477,493.01 100% 账龄五年以上 浙江恒翔化工有限公司 3,959,716.98 197,985.85 5% 按账龄计提 兰溪住房管理中心 2,747,302.65 668,397.58 10-40% 按账龄计提 兰州英格环境公司 2,666,545.36 2,666,545.36 100 账龄五年以上 东莞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1,539,496.00 合并范围内 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筹) 1,000,000.00 注册资本款 合计 61,552,954.76 34,202,812.05 (4)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其他应收款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一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1,355,500.00 1,355,5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无法确定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1,355,500.00 1,355,500.00 100.00% (5)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 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6)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诉讼扣划、单位往来款 。 (7)本期末欠款金额前五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为 49,639,893.77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78.06%。明细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欠款人名称 内容 欠款金额 欠款年限 总额的比例% 浙江省凤凰化工有限公司 往来款 11,653,119.99 5年以上 18.32 湖北天瑞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内部单位借款 14,000,000.00 1年以内 22.02 上海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预付款 10,225,930.00 5年以上 16.08 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8,283,350.77 2-4年 13.03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借款 5,477,493.01 5年以上 8.61 合 计 49,639,893.77 78.06 2.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 核算 初 始 投 期 初 本 期 期末余额 位名称 方法 资 成 本 余 额 增 减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 成本法 422,570,608.45 422,570,608.45 422,570,608.45 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权益法 5,000,000.00 393,520.10 7,600.74 401,120.84 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权益法 4,500,000.00 上海华源长富(集团)有限公司 成本法 35,000,00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兰溪财务公司 成本法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1,650,000.00 1,650,000.00 1,650,000.00 浙江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合 计 469,060,608.45 459,954,128.55 459,961,729.29 (接上表:) 在被投资单位 本期 在被投资单 在 被 投 资 本期 被投资单 持股比例与 计提 位股 单位表决 减值准备 现金 位名称 表决权比例 减值 权比例 权比例 红利 不一致的说明 准备 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 78.73% 78.73% 375,595,628.41 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 23.30% 辽宁华源天然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90.00% 90.00% 上海华源长富(集团)有限公司 7.65% 7.65% 35,000,000.00 兰溪财务公司 参股 参股 250,000.00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参股 浙江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参股 90,000.00 合 计 410,935,628.41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报告期及去年同期公司无经营业务收入。 4.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 目 报告期 去年同期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600.74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合计 7,600.74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报告期 去年同期 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7,600.74 合计 7,600.74 (3)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报告期 去年同期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533,103.10 -5,872,992.48 加:资产减值准备 59,864.32 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4,152.52 139,035.33 无形资产摊销 0 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0 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0 -2,822,513.0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 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 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926,562.00 7,609,328.1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600.74 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0 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0 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0 22,042.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955,975.29 1,204,399.7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8,500,449.53 -4,296,515.85 其他 2,363,786.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349.24 -1,653,429.2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7,731.29 91,053.7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5,082.05 271,538.5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49.24 -180,484.86 十四、补充资料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当期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无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7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 -0.07 -0.07 的净利 注:(1)因为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故未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 + NP÷2 + Ei×Mi÷M0 - Ej×Mj÷M0±Ek×Mk÷M0)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 S0 + S1 + Si×Mi÷M0 - 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年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S0 + S1 + Si×Mi÷M0 - 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4.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异常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项目。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7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一).1 52,381.23 49,938.0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六(一).2 预付款项 六(一).3 1,339.61 14,000,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六(一).4 56,431,659.37 41,477,023.6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6,485,380.21 55,526,961.7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六(一).5 52,917,027.78 54,052,065.9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六(一).6 23,018,951.10 23,123,516.52 在建工程 六(一).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六(一).8 19,264,370.01 19,471,009.6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一).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200,348.89 96,646,592.12 资产总计 151,685,729.10 152,173,553.9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六(一).11 320,318,972.50 320,318,972.5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六(一).12 19,692,484.08 19,692,484.08 预收款项 六(一).13 5,139,845.91 5,139,845.9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六(一).14 6,533,466.21 5,363,870.21 应交税费 六(一).15 21,670,975.77 21,670,975.7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六(一).16 1,682,830.00 1,682,830.00 其他应付款 六(一).17 165,890,468.75 153,360,438.9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40,929,043.22 527,229,417.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六(一).18 22,356,472.00 22,356,47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356,472.00 22,356,472.00 负债合计 563,285,515.22 549,585,889.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六(一).19 190,343,678.00 190,343,678.00 资本公积 六(一).20 44,057,866.55 44,057,866.5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六(一).21 6,339,144.24 6,339,144.2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六(一).22 -666,753,748.53 -653,130,877.6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26,013,059.74 -412,390,188.82 少数股东权益 14,413,273.62 14,977,853.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1,599,786.12 -397,412,335.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1,685,729.10 152,173,553.9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利润表 2010年6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六(二).1 - 6,024,901.85 其中:营业收入 六(二).1 - 6,024,901.8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052,412.46 244,044,470.02 其中:营业成本 六(二).1 28,044,541.1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87,225.52 销售费用 785,142.24 管理费用 六(二).2 2,853,030.04 9,479,559.77 财务费用 10,139,518.10 9,669,192.32 资产减值损失 六(二).3 59,864.32 195,978,809.0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二).4 -1,135,038.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187,450.65 -238,019,568.17 加:营业外收入 六(二).5 16,793,826.76 减:营业外支出 六(二).6 10,693,022.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187,450.65 -231,918,764.34 减:所得税费用 六(二).7 257,333.3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187,450.65 -232,176,097.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22,870.92 -183,823,237.01 少数股东损益 -564,579.73 -48,352,860.64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7 -0.9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7 -0.9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4,187,450.65 -232,176,097.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622,870.92 -183,823,237.0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64,579.73 -48,352,860.64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6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同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701,094.8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三).1 1,287,146.22 3,389,511.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7,146.22 12,090,606.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078,749.3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848,112.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17,758.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三).1 282,796.98 2,843,086.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2,796.98 27,687,706.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349.24 -15,597,099.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1,7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7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78,055.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8,055.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21,944.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6.1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43.14 -775,155.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938.09 31,376,969.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381.23 30,601,814.38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6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一 项目 减 专 般 减 专 般 实收资本(或股 : 项 风 其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 : 项 风 其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本) 储 险 他 股本) 储 险 他 存 存 备 准 备 准 股 股 备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658,678,825.80 12,690,941.51 -408,164,154.18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186,846,802.21 130,734,956.33 181,711,884.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2,916,958.68 5,547,948.19 2,286,911.84 10,751,818.71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0,343,678.00 44,057,866.55 6,339,144.24 -653,130,877.61 14,977,853.35 -397,412,335.47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186,846,802.21 130,734,956.33 181,711,884.2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3,622,870.92 -564,579.73 -14,187,450.65 -183,823,237.01 -48,352,860.64 -232,176,097.65 (一)净利润 -13,622,870.92 -564,579.73 -14,187,450.65 -183,823,237.01 -48,352,860.64 -232,176,097.65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13,622,870.92 -564,579.73 -14,187,450.65 - - - -183,823,237.01 -48,352,860.64 -232,176,097.6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得金额 - 3、其他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其他 -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0,343,678.00 44,057,866.55 6,339,144.24 -666,753,748.53 14,413,273.62 -411,599,786.12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370,670,039.22 82,382,095.69 -50,464,213.42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注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731.29 25,082.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1,339.6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三.1 27,944,405.47 12,989,769.79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7,973,476.37 13,014,851.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三.2 49,026,100.88 49,018,500.1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1,156.68 143,609.2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摊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157,257.56 49,162,109.34 资产总计 77,130,733.93 62,176,961.18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表) 201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注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0,318,972.50 290,318,972.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478,485.14 6,478,485.14 预收款项 3,401,061.26 3,401,061.26 应付职工薪酬 5,709,573.58 4,539,977.58 应交税费 3,998,698.92 3,998,698.9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682,830.00 1,682,830.00 其他应付款 182,929,311.33 157,612,031.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94,518,932.73 468,032,056.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5,000,000.00 1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00,000.00 15,000,000.00 负债合计 509,518,932.73 483,032,056.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0,343,678.00 190,343,678.00 资本公积 41,140,907.87 41,140,907.87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6,339,144.24 6,339,144.24 未分配利润 -670,211,928.91 -658,678,825.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权益合计 -432,388,198.80 -420,855,095.7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2,388,198.80 -420,855,095.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130,733.93 62,176,961.18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6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营业收入 十三.3 减:营业成本 十三.3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123,870.21 管理费用 2,554,277.52 4,183,548.91 财务费用 8,926,562.00 7,609,328.18 资产减值损失 59,864.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三.4 7,600.7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533,103.10 -11,916,747.30 加:营业外收入 16,729,250.76 减:营业外支出 10,685,495.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533,103.10 -5,872,992.4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33,103.10 -5,872,992.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33,103.10 -5,872,992.48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 -0.03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6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数 项 目 注释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8,163.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7,146.22 2,011,46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7,146.22 2,569,626.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93,301.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65,279.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594.9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796.98 1,324,880.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2,796.98 4,223,055.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349.24 -1,653,429.2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1,7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7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7,055.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055.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2,944.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49.24 -180,484.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82.05 271,538.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731.29 91,053.70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6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一 项 目 减 专 般 减 专 般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 : 项 风 其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 项 风 其 计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或股本) 储 险 他 (或股本) 储 险 他 存 存 备 准 备 准 股 股 备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658,678,825.81 -420,855,095.70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239,892,813.63 -2,069,083.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658,678,825.81 -420,855,095.70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239,892,813.63 -2,069,083.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 -11,533,103.10 -11,533,103.10 - - - -5,872,992.48 -5,872,992.48 (一)净利润 -11,533,103.10 -11,533,103.10 -5,872,992.48 -5,872,992.4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11,533,103.10 -11,533,103.10 - - - -5,872,992.48 -5,872,992.4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得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670,211,928.91 -432,388,198.80 190,343,678.00 41,140,907.87 6,339,144.24 -245,765,806.11 -7,942,076.00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