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19 日以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邵礼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0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322,797.66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490,643.90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1,416,801.75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5,926,157.85元。 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董事会决定 200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由人民币 3 万元/年(税后)调整至人民币5万元/年(税后)。 七、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关于《独立董事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均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上网查阅。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拟为上海沪工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详细情况请见同日刊登的《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详细内容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上网查阅。 十、关于延长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九船电子有限公司经营期的议案 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60 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 180 万美元占 50%;日本友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出资 180 万美元占 50%。经营范围:电子线束、电缆线束、电源线和光纤无源器件、汽车车类线束、塑料件、传感器配件及工磨具的开发、制造、销售。 上海九船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0 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 67.5 万美元占 75%;香港泰杰有限公司出资22.5万美元占25%。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线束和电线电缆制品及电控箱和五金车制零件、塑料压件,销售自产产品。 鉴于以上二家企业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公司同意延长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九船电子有限公司经营期三年。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0年公司拟继续聘用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以上第一、三、四、六、十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