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上午九时整在上海好望角大饭店五楼周鸣厅召开了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邵礼群先生主持。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名,代表公司股份52,438,46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514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一项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经大会表决: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26.64%股权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以48,751,200元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转让我公司持有的长丰公司26.64%股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转让协议,办理该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 52,438,466 52,406,768 31,175 523 99.9396%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田海星律师、贾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