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张国美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首席执行官杨原平提名,聘任张国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2012年5月22日)。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张国美为公司副总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张国美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胡茂元 刘永章 陆红贵 林莉华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1日 附:张国美简历 张国美,女,195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吴泾冷藏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食品(集团)公司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