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锦江投资(60065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05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持有的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锦江)1.87%股权转让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锦江股权;本次交易有利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贯彻"资金向核心主业集中"的资产结构调整原则。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5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公司持有的东锦江1.87%股权;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东锦江进行资产评估,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实施上述股权转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0年5月28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近日,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取得公司持有的东锦江1.87%股权受让权。
    由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产权经纪及相关项目的咨询等(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持有的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1.87%股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6日,现股本结构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8.13%;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上海久事公司20%;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上海市浦东国有资产管理公司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7%。
    住所:浦东新区杨高路889号
    法定代表人:沈懋兴
    注册资金:人民币捌亿捌仟捌佰肆拾贰万柒仟肆佰陆拾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住宿、酒吧,中西餐厅,中西糕点、其他食品(含烟、酒零售),国内贸易,停车场库经营,广告的设计、制作,自有阵地的发布,附设分支机构(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证可证经营)。
    3、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经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数据如下(《审计报告》沪财瑞会审[2010]3-086 号):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1,073万元 营业收入:12,562万元
    负债总额:37,196万元 净利润: -2,311万元
    净资产: 93,877万元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依据收益法结果,对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企业价值评估,并于2010年5月11日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2010] 2-013号)。根据该《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基准日),该公司经评估净资产为94,031万元。评估增值154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东锦江企业评估价值为基础进行定价。交易价格为1,758.3797万元。
    五、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锦江股权;本次交易有利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贯彻"资金向核心主业集中"的资产结构调整原则。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1.87%股权,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合法取得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1.87%股权的受让权。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 "资金向核心产业集中"的资产结构调整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5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