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主要审议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子公司置地集团收购高泰房产公司、开古房产公司各36%股权的议案; 3、公司向城投原水转让水资源中心9.52%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