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芮晓玲女士主持。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