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30日下午,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09192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本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已在积极准备补充资料和说明。 本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网站、报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