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本公司1302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6人(2人以电话方式出席),王仁中董事因出访,委托汪宗熙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让上海爱坤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同意: 1、 向上海宜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所持上海爱坤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 2、 参照资产评估值,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3,601,376.78元; 3、 同意与上海宜和经纪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众轩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08年8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持有上海众轩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元)45%的股权,并独立开发周浦七号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住宅部分。 该项目位于浦东新区航头镇,小区名为"瑞和嘉苑"。占地面积44444.7㎡,总建筑面积11.98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41万㎡,共计有13幢房。住宅部分与商业部分分别开发、独立核算。 根据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住宅项目办理了立项、方案审批、规划施工等证照的审批工作,于2009年12月正式开工。目前,除1号楼为三层楼的配套房未施工外,其余工程进度为:2-5号楼正在做地下基础部分,7-14号楼进度大致在地上6-9层。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通过《关于向上海众轩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爱建房地产分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贷款给上海众轩置业有限公司: 1、委托贷款金额:壹亿贰仟万元(12000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壹年(自承办银行发放贷款开始); 3、委托贷款利率:按照现行一年期基准利率执行(年利率为5.31%); 4、委托贷款资金用途:置换出爱建房地产分公司已拨付的前期建设资金; 5、委托贷款资金来源:爱建房地产分公司自有资金; 6、委托贷款受托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