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撤回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08年9月8日因本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重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组方案未获通过。2009年7月7日证监会已发出《关于不予核准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09】595号)。 鉴于上述原因,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原递交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